
5-6月,是天元区被征地人员医疗保险(简称“征地医保”)集中缴费期。
一、缴费标准
株洲市2024年度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为6284元,下限为3770元;8%费率档缴费标准为301.6元/月,大病医疗互助费为180元/年;全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互助医疗费3799.2元。根据我区相关政策规定,2024年度被征地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:
(一)2024年度泰山路街道办事处、嵩山路街道办事处被征地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:603.2元/年。
(二)2024年马家河街道办事处、栗雨街道办事处、群丰镇、雷打石镇、三门镇被征地人员:
1.征地公告日之时,属于第二、第三年龄段需要逐年缴费的人员,为1386.4元/年(含大病医疗互助费180元)。
2.征地公告日之时,属于第二、第三年龄段的人员,达到退休年龄后,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,只需缴纳大病医疗互助费180元。
3、差额部分由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资金补齐。
二、缴费时间和待遇
1.2024年度被征地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期为2024年5月1日-2024年6月30日(节假日除外)。
2.2024年7月1日起仍未缴费的参保人员按暂停参保处理,停止享受各项医保待遇。被征地人员按规定补足欠缴费用期间基本医保费、大病保险费后,可恢复参保,从缴费30日后享受各项医保待遇,欠缴费用期间医保待遇不再追补。
3.根据湘政办发〔2022〕66号第二十八条“灵活就业人员年龄达到男满60周岁、女满55周岁后”,累计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不足的,需以当前年度缴费基准值的60%为基数,按用人单位缴费率,一次性补缴职工医保费后,方可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确认手续。因此,被征地人员需以当前年度缴费基准值的60%为基数,按当年度个人缴费率,一次性补缴医保费后,方可办理被征地退休人员待遇确认手续。
三、缴费方式
为进一步方便被征地人员缴费,区医保局推行微信缴费,原则上不再采取收现方式缴费。续费人员可直接通过手机关注“天元区医疗保障局”微信公众号或者扫描公众号二维码进行缴费,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。
四、被征地医保定点医院
株洲市中心医院、湖南省直中医医院、株洲市妇幼保健院、株洲市人民医院、株洲市二医院、株洲市三三一爱尔眼科医院、株洲市恺德微创医院、株洲市伤科医院、株洲市天元医院、株洲市三三一医院、株洲市三医院、株洲汇加肿瘤医院、株洲百草园肾病专科医院(门诊血透)、株洲爱尔眼科医院、株洲新兴医院、株洲四三零医院(门诊血透)、群丰镇卫生院、三门镇中心卫生院、雷打石镇中心卫生院
五、征地医保报销比例
医院级别 | 省部医疗机构 | 三级医疗机构 | 二级医疗机构 | 一级或不设等级的医疗机构 | 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医院 |
起付线 | 1600元 | 1100元 | 800元 | 500元 | 200元 |
在职 | 80% | 85% | 90% | 92% | 93% |
退休 | 82% | 87% | 92% | 94% | 95% |
一个结算年度内,同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,第二次以上住院起付标准按50%计算,年度内住院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2000元。
一个结算年度内,医保统筹基金最高实际支付限额15万元,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,大病保险不分医疗机构级别按90%支付,对特困人员、低保对象、返贫致贫人员大病起付线降低50%,支付比例提高5%,取消最高支付限额。
责编:侯美妍
一审:侯美妍
二审:易平
三审:罗敏
来源:株洲高新区(天元区)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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